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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曾子杀猪”与“尾生之死”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3-19 16:51:43

编辑:石林—陈云

曾子是谁?曾子姓曾,名参,字子舆,春秋末年鲁国人。他十六岁拜孔子为师,学有所成之后,写了一本书叫《大学》。由此可知,曾子是个读书人,一介书生,又不是屠夫,他为什么要杀猪呢?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据说有一天,曾子的夫人要到集市上买东西。年幼的儿子知道了,缠着不让走,又哭又闹,非要跟着去。曾夫人就哄儿子说:只要你不跟着去,回来就把家里的猪杀了,做一顿好吃的,让你吃肉。估计那时能吃肉是一件难得的美事,孩子一听很高兴,就老老实实呆在家里,等着母亲回来杀猪吃肉,美餐一顿。

曾夫人于是就去赶集。回来后,发现丈夫不是在看书而是在磨刀,就问:你这是干嘛?曾子说:杀猪啊。你不是答应孩子说,你回来就杀猪,给他肉吃吗?曾夫人说:我只不过是骗骗孩子,和小孩子说话何必当真呢?曾子说:对孩子就更应该说到做到了,不然,这不是明摆着让孩子学着家长撒谎吗?大人都说话不算话,以后有什么资格教育孩子呢?曾夫人当然是很明事理的,于就和曾子一起把猪杀了,给儿子做了一顿肉吃。这就是“曾子杀猪”的故事。

由此看来,曾子虽然是读书人,但并非“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还会点杀猪的手艺,重要的是,他这次杀猪,不是因为自己嘴馋、想吃肉,而是要兑现作为家长的承诺。曾子受孔子教育多年,对“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之类的教化是颇有心得的,况且在《论语》里他还说:“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讲诚信,守承诺,连一个小孩子都不愿欺骗,答应了给他肉吃,于是就亲自动手杀猪。言必行,行必果,童叟无欺,曾子果然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君子。

关于尾生的故事,见《庄子-盗跖》一文 :“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这是一个凄美的古代爱情故事,说的是一个叫尾生的年轻人,与女朋友相约于桥下,他等啊等,不料心上人没有如约而来,却意外暴发了洪水,为了不被洪水冲走,就抱着桥柱不放——不幸的是,他被淹死了。

其实这个故事,是庄子借盗跖之口讲述的。据说,孔子听闻有盗跖这么个恶人,就自告奋勇前去劝其改邪归正,不料反被盗跖“慷慨陈词”,历数各忠信贤士之种种不端,痛快淋漓地批驳了一翻,让孔子乘兴而来败兴而归。盗跖在批驳孔子的过程中,顺便就列举了尾生因为守信而丧命的故事,以无可辨驳的事实证明了孔子的“迂腐”。

虽然庄子本人曾声称什么“盗亦有道”,但盗贼大约是不讲什么诚信的——因此盗跖不去批评那个失约的女子,却把矛头指向了诚实守信的尾生。也许,在尾生的心里,守约比生命更重要,也就是精神或者信念要比肉体的生命更重要,也就是所谓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样,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尾生宁愿放弃生命而不愿违约了。当然,这个故事也从反面说明不守信用是很害人的,要么害人、要么害己——尾生就是这样被害死了。

这两个故事,一个算喜剧、一个算悲剧,但都和孔子有些关联,都在映证着同一个事实:诚实守信,言行一致是做人的基本原则——不止如此,当子贡请教如何从政时,孔子还说了:“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意思很明白:自古以来人总是要死的,没有了百姓的信任国家就不能存在。换句话说,就是政府要取信于民。如何取信于民,对领导干部而言,有一点是无庸置疑的,就是信守承诺,言必行、行必果,既不自欺,也不欺人。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领导干部要牢记自己在党旗下的誓言,牢记自己面对宪法的庄严宣誓,对党忠诚,言行一致,切实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肩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勤政有为、清廉守正,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履行承诺。

更要铭记和践行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的最大承诺。(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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