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严格规范程序 全力办好首例留置案(省纪委采用补报)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3-16 09:51:02
编辑:嵩明—王瑞华
“经昆明市监察委员会批准,嵩明县监察委对牛栏江镇党委副书记林升权采取留置措施,对其涉嫌严重职务违法问题进行调查。”3月14日,嵩明县纪委监委公布了这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的消息,这是嵩明县采取首例留置措施的案件,也是昆明市县级监察委查处的第一起留置案。
嵩明县纪委监委把试用留置措施作为重中之重,第一时间挑选精兵强将,综合运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调查措施,迅速锁定关键证据,为全面突破案件奠定基础。案审提前介入,对证据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严格审核把关,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事实进行细致审查,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审批程序,做到慎之又慎,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对办案和陪护人员抽调、调查等工作环节严格把关,严格执行留置场所安全保障等有关规定,同时积极争取有关方面全力配合,市纪委监委予以全面指导,确保办案流程准确无误,整个调查工作体现了规范化法治化。
据了解,嵩明县监察委员会自挂牌成立后立即高效履职尽责,努力推动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与监察委监督调查处置职能的无缝衔接,坚持纪法贯通、深度融合,找准职能定位,强化反腐铁拳力量,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全力维护嵩明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张普波 汪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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