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纪委监察委向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开出 “罚单”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3-14 14:07:25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纪委监察委便向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开出“罚单”——对牛栏江镇阿里塘村委三名村组干部进行党纪立案审查。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净化政治生态、实现风清气正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纠正基层干部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有利于密切农村干群关系,有利于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权益,有利于解决农村突出问题和矛盾,推动农村民主管理,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正因如此,近年来,嵩明县纪委不断推进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切实解决农民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建立村级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嵩明县先后出台了《嵩明县村级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嵩明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这些制度的建立从源头上健全了村级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资金管理、票据管理、招投标等各项管理制度。实行村级财务收支的报账业务和会计核算,由村委托镇(街道)“三资”服务中心统一代理;同时建立资产、资源登记清查制度。各类资产、资源的管理台账、处置变动及年终清查结果及时建档登记,报镇(街道)“三资”服务中心备案,实行动态管理。

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督。嵩明县纪委针对群众较关注的资产处置、土地征用补偿、上级拨入资金等各项货币性收入管理,集体财务开支和各项资金支付的管理,各项债权债务的管理进行了明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管”;县后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全县75个村(居)委会、576个村民小组全部纳入管理范围。截止目前,代管资金58228.5万元。在全县建立“三资”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做到事前审查、全程跟踪、事后审计,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审计、稽核制度,重点对财务收支、资产变动、土地征占收入管理使用、应收款项回收、集体投资收益等进行定期内部审计,防止资产流失。

强化“三资”管理绩效考核。近年来嵩明县引入考评激励机制,注重实效,强化对“三资”监管职责履行情况和管理实绩的考核评价,将“三资”管理工作纳入基层党风廉政考核,对各镇(街道)农村规范“三资”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加强绩效管理。实行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基层干部的主要依据。健全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提升“三资”管理效益。

推进“三资”管理信息公示公开。嵩明县依托“中国嵩明网,在现有的信息公开频道”---村务公开栏目的基础上,建立“互联网+村务公开”平台,针对不同群体,实现了监控信息化,同时在三镇一街道三资管理中心建成集“收支报账网络化、凭证附件式管理、管理预警提示、网络公开查询和档案数字化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三资”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对农村“三资”管理的网络服务。严格执行《昆明市村务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拓宽公开内容和公开渠道,做到有据可查,实现运行全透明。使公开内容更加完整、公开形式更丰富、公开时限规范。公开的内容按照时间长短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体现时效性。

这张“罚单”是在嵩明县纪委监察委成立后正式向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开出的第一张“罚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嵩明县纪委监察委将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重整行装再出发,将继续向基层“微腐败”,特别是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中的腐败问题 “亮剑”。( 汪全  李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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