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负面清单”压实驻在部门的主体责任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3-13 11:17:39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8年以来,嵩明县纪委11家派驻纪检组对50家驻在部门民主生活会进行了督促指导,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了“负面清单”整改的形式压实了驻在部门的主体责任。使各驻在单位民主生活会辣味足,时效性强,达到了一定效果。
严把材料审核,督促驻在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各派驻纪检组按照省、市、县要求,充分发挥监督责任,督促指导50家驻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好带头示范和督促把关作用。对派驻单位上报的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学习研讨、征求意见、班子对照检查等各项材料逐一审核,严格把关,对征求意见较少、整改材料走过场、存在问题清单不明等及时进行反馈,对会前学习研讨台账记录无痕迹的要求重新开展学习活动并补全会议记录、学习照片等,对动员讲话中召开程序阐述不完整的退回重新修改,督促驻在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截止2月底开会前,共对档案局、政管局等5家单位清退了材料,从思想上督促了驻在部门重视民主生活会,提高了政治站位。
严格监督指导,督促驻在部门压实主体责任。各派驻纪检组按要求严格参加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做到民主生活会全过程督促检查指导。要求各驻在部门高度重视,深入查找存在问题,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谈心谈话、座谈、走访、调研等方式,共在全县征求到350余条意见建议。针对存在问题,各驻在部门认真开展班子对照检查,深入查摆领导班子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单位业务工作中实际存在的差距与不足,找准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各班子成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党性分析,找准突出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环节有辣味,见成效,截止目前为止,通过民主生活会的召开,已有15家单位针对单位职工管理、民主集中制等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
严促“清单”整改,督促驻在部门责任落实到位。11家纪检组根据各单位民主生活会提出的意见建议情况要求各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根据会议实际情况及时梳理意见建议,共形成50多份“系列整改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要求驻在部门领导及领导班子逐条认领,对在民主生活会中提出有一定问题线索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县纪委相关委室进行移交和反馈,通过在民主生活会中加入监督执纪问责手段,大大提高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避免了各驻在单位整改措施大而化之,督促驻在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平常的细节工作中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毛丽凯、王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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