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进行时】“揩油”贫困户 升学宴变警告宴——云南省石林县一党支部书记违规为子女办升学宴被查处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3-09 15:46:49
编辑:石林—陈云
“我才干支部书记,平常也没有多了解相关规定。现在我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纪了,以后要多加强学习,注意在做事的时候不违反党的纪律。”面对调查组严丝合缝地询问,卢兴光懊悔地低下了头。作为石林县大可乡水尾村的“领头雁”,他却借女儿的升学宴,“揩油”建档立卡贫困户,最终自尝苦果,追悔莫及。
事情得从去年夏天说起。
2017年7月,女儿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身为党支部书记的卢兴光思忖着,家里好不容易出了个大学生,村里考上大学的也少,这是家族乃至村里的喜事,怎么着也要热闹一下。
8月,卢兴光到乡政府发邀请函,大可乡纪委书记得知此事后,对卢兴光进行了制止,并向其解释了相关纪律规定。但卢兴光置若罔闻,8月21日,依旧在村待客处为女儿操办升学宴。在宴请夫妇双方亲朋好友的同时,卢兴光还委托与其无亲属关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解某某、黄某某、徐某某三人及家属前来帮忙做饭、洗碗,一并邀请其家人参加升学宴,并收受三人礼金共计500元。
尽管乡纪委书记已经阐明,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不得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可在卢兴光看来,自家有喜事,邀请村民帮忙打点后勤,一起热闹庆祝,实乃礼尚往来。远亲不如近邻,村民意思意思,也是人之常情。在操办升学宴的过程中,卢兴光心存侥幸心理,以请人帮忙为借口,想方设法规避组织监督,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2017年8月22日,县纪委信访室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卢兴光大操大办其女儿升学宴问题的举报后,向大可乡纪委交办了有关问题线索。当天,报经大可乡主要领导批准,大可乡纪委对卢兴光的问题进行初核。经调查取证,卢兴光在操办升学宴时,除邀请亲戚外,还宴请了解某某、黄某某、徐某某等与其并无亲属关系的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并收到解某某礼金200元、黄某某礼金200元、徐某某礼金100元,共计500元。2017年10月10日,经大可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卢兴光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调查期间,卢兴光对违规操办升学宴的问题进行了说明:“这几家贫困户是我请来帮忙的,顺带他们家里的人也喊来吃饭了。如果只请他们帮忙,不收他们的钱,他们会不高兴,认为不给面子。”
“你发邀请函的时候,乡纪委书记对你的行为进行了制止,并解释了相关纪律规定。作为一名党员,做了违反党纪的事,组织上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你相应的处分,你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调查人员一针见血,对卢兴光的辩解给予有力回击。
“没有意见,服从组织的处理。”面对缜密的调查,卢兴光懊悔地低下了头。
鉴于卢兴光在纪律审查期间,经思想教育,积极配合审查,主动交代问题并正确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觉退回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礼金,经大可乡党委讨论,决定给予卢兴光党内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党员干部树立良好作风,既是响应党中央坚决摒弃“四风”,落细落实八项规定的号召,也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子女金榜题名是一个家庭的喜事,为人父母在高兴之余,以一种节俭淡雅的方式表达喜悦感恩之情,实乃人之常情。但本案中卢兴光以升学宴借机敛财,则为党纪所不容。党员干部身居一定职务,其一言一行关乎舆论导向与社会风尚,要严守纪律红线,做到心中有戒、洁身自好。在遵守纪律的同时,更要升华境界,带头移风易俗,净化人情往来,这既是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树立良好家风的应有之义,更是引领社会新风的内在动力。纪检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纪力度,对顶风违规摆宴或参加活动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黄俊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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