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不作为、乱作为”专项纪律检查发现问题48个处理37人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8-03-06 15:41:14

编辑:纪委管理员1

2017年,安宁市纪委聚焦监督执纪主责主业,按照“监督再监督、检查再检查”的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工作。一年来,共开展80余次检查,发现问题48个,处理37人。

明确责任。制定下发《中共安宁市纪委关于深入开展坚决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工作专项纪律检查的通知》,明确责任单位、部门,压实压紧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并按照要求,完善整治工作方案,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切实组织开展好本部门的整治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整治工作的监督主体,要在履行职能职责的过程中,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特别是监管职责的监督,倒逼职能部门强化监督意识和监督职责,担负起再监督责任。

强化检查。成立由纪委各派出纪工委、各单位纪委、纪检组组成专项纪律检查组,按照“问题部门提,带着问题去,发现新问题,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要求,严肃认真开展整治工作专项纪律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参加会议、明察暗访、走访座谈、新闻媒体跟踪督查等方式,着力发现问题,切实增强再监督再检查实效。2017年,安宁市纪委派出10个“不作为、乱作为”专项纪律检查组,开展80余次专项检查。

严肃责任追究。对发现和查实存在“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按照干管权限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理意见;对反馈问题整改不重视、走过场、不到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整治工作中组织不力、敷衍塞责、落实效果不好的,对存在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有责不究的,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2017年,通过“不作为、乱作为”专项纪律检查工作发现问题48个,处理37人,震慑效果明显。(阳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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