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郭颖违纪被给予记过处分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8-03-06 10:58:10

编辑:纪委管理员1

经查,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期间,五华区发生统计数据瞒报、虚报等违法行为,统计数据严重失实。对于五华区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虚报统计数据等问题,五华区政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郭颖作为五华区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副区长,工作缺乏统筹和大局意识。在实际工作中,对五华区的统计工作未尽到督促、指导、监督责任,致使五华区的统计违法行为发生并造成不良影响,对此,郭颖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已构成失职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昆明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郭颖记过处分。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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