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签订政府廉政工作“军令状”压实 “一岗双责”责任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3-06 10:11:18
编辑:富民—沈鸿雁
“作为单位‘一把手’,在工作中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不到位,就会被责任追究。下步工作中,我将严格按照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及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要求,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管好自己,带好队伍,不给组织添乱,不让班子蒙羞。”1名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在听取政府廉政工作安排后深有感触地说。
近日,富民县召开十六届政府全会暨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会议回顾总结2017年政府系统廉政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任务。县政府主要领导与分管副县长、各位副县长与分管部门“一把手”签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并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作具体安排。会议就扎实推进2018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6点要求:
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折不扣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严明党组织生活各项制度,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注重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要有效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以“简政”推动利企便民,并加快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同时,加快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确保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要严控“三公”经费,聚焦“三资”严监管,全面防控廉政风险。要加快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透明的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加快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大幅压缩小散低效的专项资金,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要加大力度清理盘活沉淀的财政资金,杜绝扶贫等民生资金长期滞留闲置。要严肃财经纪律,严厉查处“小金库”和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贪污侵占财政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为公共资金装上“安全锁”和“防盗门”。要创新公共资源配置方式,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提高配置效率和效益,坚决防止公共资源配置和交易领域的腐败。
要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管扶贫、低保、棚改、医保资金等民生款项,深入持久地开展脱贫攻坚专项治理,坚决查处领导干部在扶贫领域中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加强村组治理,特别要突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管,严防腐败滋生。
要持续推进政风行风转变,提升政府行政效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紧盯变换花样、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问题,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继续精简会议和文件,真正让广大干部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积极开展“行政效能提升年”行动,把政府工作置于县委的总体决策之中,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于执行体系之内,县政府领导率先垂范,坚持干在先、走在前,以实际行动传导正能量,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守责担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行为必须盯住不放。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四风”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的,要严肃问责,典型案例要通报曝光;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杨艳梅 李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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