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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力争“1+1>2”的效果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3-02 11:25:13

编辑:嵩明—王瑞华

2月11日,昆明市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组建完成,正式开启了“清风昆明”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监察委与纪委合署办公后,将逐步实现两者职能的协调衔接,从“整合”走向“融合”,使监察体制改革取得“1+1>2”的效果。

明确职责定位。合署办公后的市纪委、市监察委共设立25个内设机构,监督执纪部门的机构数占总数的80%、编制数占总数的78.89%,实现干部交叉配备、人员混合编成。目前,全市完成线索移交268件,实现移交工作全程留痕,确保案件线索一件不落,执纪监督一刻不停。市县两级177名转隶人员已全部到岗履新。此外,14个县市区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正在有序地推进。

强化自我监督。全面查找监督执纪各环节风险隐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把执纪执法的权力晒在阳光下。

监察机关设立专门的干部监督机构,强化对监察权行使的监督。比如,问题线索由相关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动态更新、全程监控;监督和调查部门分设,“前台”和“后台”分离;留置等审批程序和使用期限都有严格的限制等。同时,对监察机关的监督还包括党委监督、人大监督、内部监督,与司法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及人民群众监督,使监察机关始终在严格的监督制约下开展工作。

 提升能力素质。“市级监察委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一环,既要坚决贯彻执行省纪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又要推动县、区级监察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市纪委全会精神。”2018年,市纪委、市监察委将从“学习贯彻纪委全会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水平、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四个方面发力,为建设区域性国际性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障。

与此同时,各县区扎实有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以嵩明为例,已完成了机构调整设置、编制划转、干部转隶、职能转变等阶段性目标任务。嵩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王玉萍介绍,2月11日,嵩明县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后,嵩明县监察对象数量增至7100余人,较改革前增加5200余人,有效解决行政监察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等问题。今后,嵩明县监察委员会将同步推进人员思想理念、执纪执法工作理念、纪法衔接制度机制全融合,纪检干部和转隶干部工作分工不分家,真正实现“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的目标,达到“1+1>2”的效果。(唐丽 王艺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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