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节前节中节后“三步曲”,深纠“四风”不松劲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2-28 16:43:48

编辑:嵩明—王瑞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嵩明县纪委“三步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

节前安排监督检查。结合元旦前夕嵩明县纪委印发的《中共嵩明县纪委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以及元旦期间在全县范围内所开展的检查情况,聚焦节日不正之风的“顽疾”和“变异”,制定《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成立7个专项检查组,采取检查前不通知、不打招呼,到单位突击检查的方式,对嵩阳街道、杨林镇、小街镇、牛栏江镇、县民政局、县土储中心、县水务局、县史志办、职教园区等24家单位的纪律作风和“三账”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对国税、各大超市、批发部、加油站进行检查。坚决杜绝各种违纪行为,切实形成廉洁过节的正确导向,让纪律要求自觉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

节日期间进行明察暗访。制定《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值班人员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由相应的值班人员成立7个明察暗访组,在春节七天,每天对我县各级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监督检查,坚持节前督查与节日督查并重,紧紧围绕“四风”新特点、新表现,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定单位的方式,重点检查公车使用、值班值守情况、公款吃喝,深入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进行实地督查,深挖隐形“四风”问题。并在春节期间对明察暗访的监督检查情况形成两期情况通报,以短信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对20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通报。

节后督促落实整改。针对2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由检查组现场及时反馈督促整改或通过下发整改通知书、督办通知的形式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经县纪委监察局相关会议研究后及时按照程序移交执纪审查部门核实处理,对于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营造廉洁过节的氛围。

中共嵩明县纪委始终以日常监督不放松、节点监督不留空白的的精神,持续抓、扎实抓、盯住抓,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强化追责问责,在查处直接违规违纪人员的同时,倒查追究对其负有监督、管理等责任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让纠正“四风”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拓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邱必文)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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