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四声部”打造过硬巡察干部队伍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2-26 14:31:00

编辑:盘龙—孟庆毅

盘龙区纪委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通过强化学习、健全机制、严明规矩、注重实践,扎实推进巡察干部队伍建设。

强化学习奏响“培养曲”。一是结合精神学,及时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央、省、市有关巡视巡察会议精神,强化巡察干部的“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领悟巡察精神,理解巡察要求;向巡察干部发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法规,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方式,引导巡察干部增强纪律观念,树牢规矩意识。二是强化培训学,通过“以会代训、以训促学”等方式,加强巡察干部政策法规和巡察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发现问题能力、分析研判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三是相互交流学,定期组织巡察组成员轮流授课、集中讨论,谈心得、说体会,互通有无,共同提高。

健全机制奏响“制度曲”。结合实际,出台《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6—2021年)》,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巡察全覆盖,不留死角,没有空白;制定《关于建立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巡察范围、职责、内容和工作要求,设定专门机构和人员,细化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各项责任,加强巡前指导;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制度,对在巡察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立信访登记单、存疑线索清单、整改反馈清单、重要问题清单、线索移交问题清单“5个清单”,精准划分问题类型,区分轻重缓急,增强巡察权威性和震慑力;针对巡察工作任务重、机构和人员编制紧张等实际,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政法等部门选拔一批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组建50人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和工作人员人才库,制定《巡察人才库管理办法》,实行一次一调整、一次一培训、一次一授权。

严明规矩奏响“纪律曲”。严格执行《巡视工作条例》《巡察干部“十不准”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巡察工作,落实巡察干部请销假制度,准确掌握巡察干部思想动态、工作情况;严守保密纪律,巡察组每位成员在开展巡察前签订《巡察工作保密承诺书》,明确巡察期间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禁止出现的违纪行为,规范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之间的工作交往,要求巡察干部在巡察期间严守各项纪律、规范言行。巡察期间,巡察办对巡察干部履职情况、工作作风定期进行明察暗访,严防“灯下黑”,坚决防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巡察结束后,由巡察组组长对本组巡察干部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鉴定,作为巡察工作人才库人员考核、奖惩、任用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实战演练奏响“实践曲”。为尽快缩短新巡察干部的“适应期”和“磨合期”,更好地开展巡察工作,坚持“新老结合、以老带新”原则,由参加过巡察或办案的“老兵”帮带指导新抽调的巡察“新兵”,集中学习党纪条规、工作流程及规章制度,练好业务基本功;对年轻干部“手把手”指导、“面对面”传授谈话技巧、线索收集技巧等方法,发挥“传帮带”作用,通过分享上一轮巡察成功经验做法,压实本轮巡察工作的每个环节,扬长避短,力争使巡察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罗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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