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三步走”筑牢执纪审查安全“生命线”
来源于:官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2-26 10:38:34
编辑:官渡—杜若珊
官渡区纪委坚持执纪审查和审查安全两手抓,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牢牢把握工作各个环节,切实把安全工作具体到事、落实到岗、明确到人,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2017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43件,涉及党政干部48人,保持办案安全事故“零记录”。
加强教育,筑牢思想安全防线。始终把执纪审查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执纪审查”的底线意识,充分利用常委会、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大会等工作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纪律审查安全方面的要求和通报的审查安全典型案例,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要求,强化“八小时”之外的自我监督管理,加强对线索和信息安全保密意识,时刻绷紧审查安全这根弦。
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检查。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执纪审查工作程序,把执纪审查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贯穿于执纪审查工作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分级管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纪律审查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纪律审查安全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加强对审查工作人员执行办案制度、遵守办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切实把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提高执纪安全办案水平,切实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
狠抓落实,强化安全责任追究。按照“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围绕涉案人员的调查取证和谈话等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制定周密详细的安全防范预案,同时将纪律审查安全工作覆盖到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环节,确保审查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纪律要求,对办案人员在纪律审查工作中发生失职渎职或违反保密及工作纪律的行为,视其具体情况,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王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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