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12345”工作法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2-22 11:24:53

编辑:石林—陈云

石林县纪委牢牢把握“一二三四五”工作法,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把握一个工作定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紧扣脱贫攻坚工作中党员干部履责、纪律、作风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工作不精准、党员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脱贫政策走偏受阻、脱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以及发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各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重在刹风整纪、追责问责。

抓住两个核心任务。抓住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这两个核心任务。县乡纪委和村监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带着“探照灯”、“显微镜”去瞄准扶贫领域重点人员、关键岗位、重要环节,采取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等监督检查方式,沿着“扶贫项目、资金流向、问题线索、审查疑点”等路径,发现问题线索。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先查先办、快查快处、严查严处的要求及时处置。

围绕三个监督重点。整合县纪委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专项纪律检查组和县纪委“不作为、乱作为”专项纪律检查组力量,成立由县纪委常委带队的5个工作组,定期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紧紧围绕“两明确”“三到位”“四不准”这三个监督重点,实施精准监督检查。同时,组织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形成威慑,推动工作、促进发展。

压实四级攻坚责任。压实县纪委、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村监委、村小组党支部四级责任。村小组党支部、村监委要每家每户一一核对,做到家家有数、户户清楚。乡镇(街道)纪(工)委要每个月组织力量对一个村实施全面检查,实现一年期间全覆盖。县纪委要对上述责任落实情况组织抽查,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听汇报,直接深入村组和农户,了解真实情况,查出真实问题,把责任和任务压实。

落实五项工作机制。落实好线索排查机制、线索移交机制、线索处置机制、问责追责机制和报告通报机制,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纪律、作风和履责问题,发现一起,从快从严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2017年,全县累计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3个,移交33个,处置27个,问责21人、党政纪处分10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通报典型问题6个7人。(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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