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五举措”强化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
来源于:呈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2-07 15:46:17
编辑:呈贡—郭春华
2017年以来,呈贡区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增强组织领导,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健全协调机制,敢于担当履职,注重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形成反腐合力。2017年1-12月全区反腐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向区纪委监察局移交线索37件,区纪委向相关成员单位移送问题线索7件,协助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
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既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重要形式,也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的重要平台,各成员单位不断深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从政治角度审视问题,从政治立场判断问题,从政治高度解决问题,切实提高反腐败协调工作政治效果。
增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能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呈贡区委反腐败协调工作规则(试行)》,就成员组成及工作机构、相关职能部门的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等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既为各成员单位履职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又扎紧了严肃追责的“紧箍咒”。此外,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区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单位进行充实和调整,形成区纪委书记担任组长,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委组织部部长、呈贡公安分局局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担任副组长的坚强领导体系,同时,将7家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部门)纳入成员单位行列,成员单位扩展至17家,基本覆盖了全区行政执法单位,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确保纪法有效衔接。
拓展线索渠道,减存量遏增量。不断拓宽问题线索的来源渠道,制定下发《呈贡区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关于报送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村组干部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呈贡区纪委监察、审判、检察、公安机关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和优质高效协同办案;对线索的报送对象和报送内容进行了适当延伸,将所有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含事业编人员)、村组干部纳入重点监管对象,为下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健全协作配合,形成惩治合力。一年来,各成员单位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磨合,基本形成互联互通、优势互补、资源整合的反腐合力,既体现了“纪法分离、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又达到了“纪法协同、相辅相成”的效果,同时能够找准定位、各司其职,杜绝出现越位错位甚至缺位的情形,推动全区反腐败工作有效开展。成员单位作为反腐败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一员,能够主动融入管党治党队伍,在日常开展业务工作时,将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作为谈话或询(讯)问必问科目,发现有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区纪委,确保纪法“无缝对接”,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反腐工作提质增效。2017年,召开区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工作会议两次;成员单位向区纪委报送(或通报)问题线索合计37条,区纪委向相关成员单位移送问题线索7条;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35件37人,同比增长94.44%,其中来自公检法、审计、组织等机关移送(或通报)29件次,占立案数的82.86%;结案33件,同比上升94.12%,处分35人,同比上升84.21%。
务实推进履职,促进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把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把报送违纪涉法案件(或线索)工作落实到具体的责任机构和业务人员,真正做到成员单位间信息互通有无,织密织严织实反腐败网;坚守职责定位,加强协作配合,加大惩治力度,释放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朱轶 陈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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