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三严三实”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

来源于:呈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2-07 14:23:17

编辑:呈贡—郭春华

为持续促进全区干部队伍作风好转和廉政建设,呈贡区“三严三实”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2014年以来,全区62名区管科级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均按规定要求如实向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书面报备。

严格制度规定,抓实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呈贡区制定出台《呈贡区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要求区属各单位(部门)科级领导干部在主持操办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的婚丧嫁娶事宜中,需宴请的必须向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组织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其中,婚嫁事宜应提前10天报告,丧葬事宜不能提前报告的,应于事后10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除婚丧嫁娶外,领导干部不得以子女升学、建房乔迁、工作变动、庆生祝寿等名目宴请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对科级以下干部,参照本暂行规定,由各单位(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同时,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也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廉述责对照检查的一项内容。

严明纪律要求,筑实廉洁防线。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求坚持节俭、廉洁的原则,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等歪风。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参与婚丧喜庆宴请时,严明纪律要求:一是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二是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三是严禁以单位名义组织宴请。四是严禁用公款送礼。五是严禁收受、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财物。六是严禁使用公务用车。七是严禁擅自放假和影响正常公务活动、机关工作秩序、交通秩序。八是严禁在本单位或与自已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费用。九是严禁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中未能按照规定谢绝和退还礼金礼品等财物,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严肃报备审核,落实层层把关。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中需宴请的必须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具体事宜、时间、地点、宴请人员范围、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并签订廉政承诺,报经单位党组织或行政主要负责人层层审核把关后,签字盖章,向区纪委监察局和区委组织部报告,其中,区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还需报分管区领导审核同意。区纪委监察局和区委组织部分别将领导干部报告情况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2014年以来,62名科级领导干部如实作出书面报告,其中11名科级领导干部因报告填写不规范或理由不充分被当场拒收,4家单位党组织层层审核把关不严,被要求立即整改。(邓婷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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