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三抓三清”快速推进监察体制改革 试点工作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2-07 14:11:02
编辑:嵩明—王瑞华
自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以来,嵩明县纪委通过制定“三抓三清”工作模式,快速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设立了嵩明县监察委员会,实现了嵩明县转隶工作全面开展,机构、人员、职能实现融合。
突出抓学习,做到政策清。县纪委积极履行牵头抓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工作中突出抓好政策的学习,领导试点改革工作小组做到政策清楚,思路清晰。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亲力亲为进行政策学习,把握试点方向,严格实施步骤,确保党中央、省市试点改革决策部署不走样,不跑偏。多次召开全县科级以上会议传达学习省市关于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5次研究改革方案,3次召开检察院、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动员布置会,对有疑问的事项积极向省市纪委进行请示汇报;县纪委还成立了5个工作专班,对各涉及部门,涉及委室开展工作进行学习指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强化责任担当,为狠抓改革落实打下了思想基础。
突出抓摸底,做到底数清。在抓好学习的同时,为了推进监察体制试点改革工作有效落地,县纪委把摸底工作当作一件基础性工作来抓,与编办积极对接、对县检察院反贪、反渎、职务预防犯罪涉改三部门现有纪检编制、人员底数、资产划转做到情况明、底数清。针对嵩明县检察机关涉改部门编制不清问题,专门安排了5个专班中的转隶组积极向市纪委、省编办、省检察院请示汇报,最后确定按照不低于23%、不高于26%的比例划转县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13名,做到“编随事走”、“人随编走”,较好地解决了“转隶多少编、转隶多少人”的难题。同时高度重视转隶过程中干部队伍的稳定,摸清思想状况,强化进一家,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的意识,对转隶干部进行了3次的谈心谈话。通过这一阶段工作,我们对检察院可用人员,缺员情况,人员结构等有了更加清晰把握,为下步转隶后科学组建监察委内设机构,调整和配备干部提供了条件。
突出抓举措,做到思路清。嵩明县纪委在做好前两项基础工作的同时,还抓好改革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立足内涵式发展,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实现监察体制改革后组建机构的科学化,按照“三不增三不减”的要求,将工作力量向主业聚焦,加强执纪一线的力量,转隶人员和现有纪委人员实现优势互补,达到人员组合最大化;调整后,县纪委、县监察委设内设机构13个,执纪审查部门11个,占内设机构84.62%;执纪审查部门行政编制40个,占行政编制总数的86.36%。在科学组建好队伍的同时。嵩明县纪委还聚焦纪法衔接、依法留置、指定管辖等重点难点问题,要求6个纪检监察室先行先试,大胆实践,积极探索监察体制改革的具体路径。(毛丽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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