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紧盯“微权力” 严防“微腐败” 2017年20人被给予党政纪处分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2-05 14:44:14
编辑:寻甸—李秋仙
“经查,甸沙乡甸沙村委会党总支副书记杨世洪隐瞒身份,用其子杨彬的名义进入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名额,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这是2017年寻甸县紧盯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微权力”,查处“微腐败”的一个缩影。
2017年,寻甸县持续聚焦直接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农村“微权力”运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制度,即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村务决策监督流程、党务公开监督流程、村务公 开监督流程、民主理财流程、村财务支出监督流程、资产资源管理监督流程、固定资产管理监督流程、 基本建设管理监督流程、民情恳谈监督流程、“述、询、评”工作流程、村干部审计监督流程等12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充分发挥村监委会作用,挤压“微腐败”的生存空间;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清风寻甸”设立 “一键举报”平台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对身边的“微腐败”进行举报。2017年,“清风寻甸”共收到17条“微腐败”问题线索,已全部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针对群众关注度高、容易发生“微腐败”的扶贫领域,采取随机抽查、实地调查、查阅资料、走访农户等方式,紧盯扶贫政策落实及扶贫资金流向等问题,对全县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每月一抽查”,加大对扶贫对象识别、扶贫项目申报、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流向的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微腐败”,真正看好扶贫保民生的“钱袋子”。2017年,共开展了129次抽查,抽查乡镇(街道)12个、村委会153个、派驻扶贫工作队153个、建档立卡贫困户765户,发现问题84个,已全部办结。
为快查快办“微腐败”案件,寻甸县纪委遵循“区域相邻、就近整合,优势互补、增强合力,回避关系、有利工作”的原则,将12个乡镇(街道)纪委划分为3个办案协作区,各协作区由一名县纪委副书记担任组长,明确县纪委3个纪检监察室具体对口联系,负责具体的办案及业务指导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了乡镇纪委人手不够、经验不足以及说情风对“微腐败”案件查办干扰大等问题。2017年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等“微腐败”13件,党政纪处分20人。
“我们严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就是要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压力传导到最基层。”寻甸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张兴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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