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集体会研审核”提升信访线索处置质效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2-01 16:41:50

编辑:嵩明—王瑞华

     “群众反映下马坊村委会孙某某信访件中,涉及反映其利用亲属姓名骗取低保问题还需要再到县民政部门进一步了解情况,涉及反映骗取高铁项目资金、青苗补偿款问题请牛栏江镇纪委再做补充核实,补充核实未发现新问题,做会签处理;若有新增问题,再次上会研判……”。

       “村委会主任陈某在负责长昆铁路征地拆迁工作中,直接安排村小组长以村民李某某的名义套取迁坟补偿款2.12万元用于发放‘辛苦费’,并实际领取‘辛苦费’3000元。建议根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小组长涉嫌违反廉洁纪律行为拟立案审查……”这是1月11日上午,嵩明县纪委线索处置会议上的一幕,每两周一次由县纪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对县纪委本级及基层纪检组织办结信访件进行的“集体会议审核研判”。

        为不断规范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强化提升信访问题线索办理质量和效率。特别是重点解决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办理信访问题线索中出现未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制定谈话函询工作方案,未能根据案情发展灵活、精准、综合运用“四类”处置方式,核查不深、碍于情面处理不到位等问题,嵩明县纪委建立“问题线索处置会议审核研判制度”,每两周定期召开由书记、副书记、案管室、信访室、承办人员参加的线索处置会议,集体审核研判办结信访问题线索,提出信访了结、补充完善、重新调查或建议立案等审核意见。

     “集体会议研究审核的内容包括问题线索的处置方式是否合规、核查工作是否到位、证据要件是否完整、问题定性是否准确、办理时限是否超期,核查报告是否规范等”嵩明县纪委案管室负责人介绍。据统计,自2017年5月执行问题线索处置会议审核研判制度以来,嵩明县纪委共召开问题线索处置会议31次,通过充分研讨,集体审核,共研判信访问题线索467件,退回基层纪检组织补充完善80件94次,有效提升基层纪检组织办信质效。

     “对因主责职能单位未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责,导致承办信访件逾期不结、甚至顶着不办;因信访办理结果澄清反馈不及时、不到位而引发重复访、缠访、闹访并造成严重后果;对承办单位在核查信访件过程中多次被退回补充调查,对发现问题碍于情面不敢担当,处理不到位的,我们将依据《嵩明县纪检干部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嵩明县纪委相关领导表示。(陈敏艳   杨美芬)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