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严把“三关”实现案件审理“零申诉”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2-01 14:17:38
编辑:寻甸—李秋仙
近年来,寻甸县纪委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把素质关、量纪关、质量关,提高案件审理质量。2017年全县共立案审结48件58人,未出现一例复查复议案件,实现了违纪案件审理“零申诉”。
严把素质关。通过个人学习、集体学习、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规章制度的学习;邀请省、市相关业务科室领导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讲授执纪审理业务知识,传授审理、回访技巧;对重点疑难案件,组织办案人员召开案件研讨会,及时解决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培训、研讨提高办案人员业务素质,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和水平。2017年共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业务培训2次,邀请省、市纪委领导进行执纪审查培训、指导1次,组织案件研讨会6次。
严把量纪关。充分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宽严适度、区别对待的原则,既严肃查处违纪行为、维护党政纪的严肃性,又区别不同情况,客观分析违纪人员的违纪行为及其危害后果,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做到惩教结合,教育为主;严把查审分离关,避免了办案人员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现象的出现,办案人员不参与会审工作,实现查审分离严格标准、认真规范,完善案件审理程序;同时认真抓好纪律处分的“后续工程”,加大对受处分干部的回访力度,切实体现组织关爱。2017年,县纪委审结案件48件58人;充分采取谈话、家访、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年党纪轻处分的34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回访教育,提出整改意见39条,按期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行政处分2人,未出现一例复查复议案件,实现了违纪案件审理“零申诉”。
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办案“二十四字”方针要求,始终把案件审理质量作为执纪审理工作的“生命线”,建立完善乡镇片区执纪审理制度制度,将12个乡镇纪委划分为4个审理协作区,变“一根绳”为“一股绳”,变 “分散作战”为“合力攻坚”,各协作区由一名纪委常委担任组长,采取下乡走访、异地审理、派驻指导、专项督查等方式全力保障基层纪委的执纪审理工作。2017年,协作区抽调人员对乡镇纪委办理的44件案件进行了提前介入,对其中的11件自办件进行了异地审理,有效提升了执纪审理的质量和水平。(段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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