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四责一体”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2017年立案审查48件58人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1-31 16:03:53
编辑:寻甸—李秋仙
2017年,寻甸县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扣紧明责、述责、督责和追责四条环节链,严格落实责任,切实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
明责,细化责任分工。县委主要领导与全县69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签订责任书,与县委班子成员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由县委主要领导对2个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县委书记约谈县级领导及下级党政主要领导23人,县委常委约谈84名领导干部,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县纪委约谈2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县纪委领导围绕责任落实和廉洁自律等内容约谈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负责人20人。
述责,强化责任担当。县委常委班子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及省、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相关规定,每年坚持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次以上,认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2017年,组织乡镇(街道)、县直各部委办局党政主要领导共85人,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个严禁”和县委“十个严禁”等内容,在县电视台向全县干部群众公开作出承诺。
督责,狠抓责任落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从治理公车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送礼等奢靡之风入手,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以一个个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了作风整体转变。对节假日纪律作风开展明察暗访13次,察访单位65个,察访科级领导36人,一般干部职工1317人,对排查出的19张大额餐饮发票进行调查核实,核查公车14辆。配合县涉企收费清理和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全县涉企收费清理和专项检查各项工作,发现问题2个,责成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追责,严肃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案双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规定的党员干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从严从快处理,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既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也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让出问题的干部“没面子”、“挨板子”、“丢帽子”,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落实责任、转变作风。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审查48件58人。(李秋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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