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5个检查组深入18家单位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治理重点检查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1-30 15:54:34
编辑:富民—沈鸿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批示要求,加强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近日,富民县纪委牵头组成5个专项检查组,对5镇2街道及11家重点单位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检查,并对市纪委交叉检查中发现的21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重点检查。
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要求。开展重点检查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环节和措施,对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纪委要求5个检查组24名检查人员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此次检查工作,督促18家责任单位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督监管,提高政治站位,层层落实责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明确检查重点,查找存在问题。重点检查单位是5镇2街道及县扶贫办、县残联、县财政局等11家单位。检查重点为各单位 “三到位”落实情况,即:自查自纠全面覆盖是否到位,精准程度是否到位,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检查坚持从严、从实、从细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查找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如发现“三不到位”情况,要求立即督促整改,对重点突出问题要严格按照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按程序办理,并督促单位边查边改,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
严格检查方式,确保整改到位。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工作由县纪委会同县委(县政府)目督办、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及县审计局共同落实,检查组对照各责任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及市纪委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个别谈话、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条条登记,件件整改,实施销帐管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此次重点检查工作要求2018年1月30日前完成。
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检查期间要求检查人员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纪律要求,对落实扶贫政策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工作不实不细,以及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等问题,严厉追责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2017年以来,县纪委班子成员带队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4轮次,录入脱贫攻坚监执纪问责五级联动平台群众诉求件223条,全县排查并上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6件,移交4件,立案4件。严厉追责问责3件,对1个基层组织进行通报问责,对2名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并及时通报曝光。(陈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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