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5件29人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1-30 14:42:42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7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察局按照“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通过开展“三硬一树”主题活动、强化内部督查、严肃责任追究等措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三硬一树”强素质。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思想政治过硬、能力素质过硬、纪律作风过硬,树严格自律标杆”主题活动,通过深入推进系统内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扎实开展思想绵软、作风疲软、纪律松软问题自查自纠,分层级广泛进行纪检监察干部面对面谈心谈话和开展家访,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培训和知识拓展培训等,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能力和素质,严防“灯下黑”。一是学思践悟促履职。县纪委监察局“学思践悟”活动由各委、室(部)安排人员进行主讲,由分管领导和所在委、室(部)其他人员进行提问或点评。自2017年以来,已先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思践悟”活动10期。二是拓展培训增知识。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在经济社会知识方面的“短板”,每月邀请一名县直经济社会部门负责人,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经济社会发展知识拓展培训,不断拓展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面。三是业务培训提素质。每两个月组织开展一次业务培训,解决“本领恐慌”和能力不足的问题。2017年以来,已先后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业务、执纪审查、巡察工作、监督执纪等多项专题业务培训,真正建设一支能力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四是业务评选强担当。每季度在纪检监察信息、宣传、专项纪律检查、纪律审查和学习五项工作方面推荐评选出1名“业务标兵”,在委局形成创先争优、百舸争流的生动局面。

       内部督查转作风。先后制定印发《嵩明县纪委监察局督查督办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及其补充通知,切实加大对各级全会涉及的工作事项以及领导安排的重点工作进行立项督办,逐项跟踪完成情况,并通过手机短信通报督办情况,对超期未完成的进行点名道姓通报。同时,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建设、监督责任落实、“三转”要求落实情况开展内部督查,促使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强化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责任追究强担当。制定下发《嵩明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了责任追究在监督执纪问责、执纪监督、信访举报、执纪审查、执纪审理、案件监督管理、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7种情形48种表现形式,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划定履职“红线”和制度“底线”。截止目前,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5件29人,其中,给予提醒谈话4人,纠错诫勉谈话4人,责任追究15人,反映失实3人,问责处理3人。(王艺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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