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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派驻纪检组切莫做“背锅侠”

来源于:五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1-29 16:51:25

编辑:五华—王永权

近日,我随同区纪委副书记到某派驻纪检组调研工作,闲聊间,派驻纪检组组长说到:“纪检组所在的驻在单位担心业务工作出现问题,在工程项目和大项经费使用上要求纪检组会议表态,我们觉得有疑问,因此咨询下。”

望着纪检组组长紧锁的眉头,回想我自己的工作经历,驻在单位要求派驻纪检组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会议表态的类似场景在大脑里闪过。

什么疑问呢?区纪委副书记问道。

“我觉着会议表态这个话是不是不应该随便乱说,涉及的“三重一大”事项纪检组只能起到纪律监督的作用,具体的业务工作还是要驻在单位自己决定,如果纪检组贸然表态,说不好我们纪检组会成为背锅侠。”纪检组长接着说。

听清纪检组长的意思后,区纪委副书记明确到:“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事前参加会议讨论可行性的时候,派驻纪检组的态度要说清楚,但不是要求大包大揽,在当前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推进过程中,各派驻纪检机构和驻在单位一定要认清各自职责,把握好相互之间的工作关系,千万不要产生认识上的误区。”

区纪委副书记的话发人深省,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过程中,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是对当事人的保护,是防止发生问题的重要手段,不能因为纪律检查而导致正常工作停滞,也不能发生害怕监督检查,而将工作矛盾推给纪律监督部门,出现“慵懒散”等作风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监督是对驻在部门的党内监督、纪律监督,不是业务监督,也不是代替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凡属于驻在部门主体责任的日常性工作,由驻在部门具体去抓,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工作只是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同样,派驻纪检组履行好职责,离不开党委(党组)的积极支持。驻在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也要正确认识和对待监督,全心全意支持派驻纪检组把工作开展和落实好。

区纪委副书记深情的说道:“机构改革需要涉及的所有人同向发力,履好职、尽好责,派驻纪检组完成好职权赋予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作用。”

听完纪检组长与区委副书记的对话,心里久久不能平静,纪检组履职过程中,切莫“分担”了驻在单位和部门的主体责任,不但越殂代疱,而且容易成了“背锅侠”。(杨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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