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宁市委第四轮巡察情况通报
来源于:安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8-01-25 15:39:58
编辑:安宁—矣泽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我市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实现党内监督无死角。根据市委统一部署,自2017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开展了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五个巡察组分别对八街街道、青龙街道、市城管局、宁湖新城管理委员会、市住建局开展巡察。本轮巡察主要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情况,开展脱贫攻坚、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发现并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2018年1月15日市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情况,肯定了工作成绩,指出了领导班子及成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八街街道:经市委第一巡察组深入了解,八街街道存在党工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领导班子团结干事意识不够强,有的班子成员工作主动性和担当精神不足,个别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民主生活会走过场,缺少批评与自我批评;街道党工委重业务、轻党建,疏于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部分村小组党组织软弱涣散;部分党员履行党员义务不到位,不按时交纳党费,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街道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任用文件朝令夕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国有资产收益上缴不及时,坐收坐支;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对下属及下属部门的财务监管不严,公务接待不规范;公车改革不彻底,违规使用公车;旅游市场责任书的签订不规范;街道党工委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挂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走访贫困户活动未形成常态化;处理社会综治维稳和群众上访工作能力不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四个全面”落实不到位。
青龙街道:经市委第二巡察组深入了解,青龙街道存在党工委学习传达上级精神不及时,有跨年度学习上级重要文件精神的情况;党工委班子创新意识不强;少数干部工作主动性不够,存在畏难情绪;处理群众上访不及时、不透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街道在讨论干部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时,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工委抓工作纪律存在“老好人”思想;村级党组织“三会一课”流于形式;党费收缴不规范;街道指导下级站所开展工作领导不力;村级党组织“四议两公开”执行不到位;财务管理审批不规范,做账不及时,公务接待费用和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现金支付大额开支;意识形态理论深化学习不够,缺少培训,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执行不力;有的村干部在执行街道工作安排时不精准不到位。
市城管局:经市委第三巡察组深入了解,市城管局存在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党委会记录不规范,存在以行政会或局长办公会替代党委会做决策的情况;党内政治生活弱化,存在形式化、简单化、表面化的倾向;部分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不深,结合本行业职责任务缺乏具体措施;党委对城管工作职责履职督促不到位,引发群众上访、投诉;党委在注重引导和发展培养基层青年党员职工干事创业上发挥不够;党建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各支部未严格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建基础工作抓得不牢,党组织活动开展不规范;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深入,党费收缴不规范;党委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2015年至2017年党委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不到位,特别是运用“第一种形态”缺乏规范化、常态化,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不健全;党风党纪教育学习不到位,廉政谈话走形式;党委对党员干部专题教育培训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不到位,涉密文件管理不规范,工作痕迹管理不到位;党委对相关制度“废、立、改”更新不及时;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存在问题;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负责监管的国有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对聘用人员的管理机制不健全。
宁湖新城管委会:经市委第四巡察组深入了解,宁湖新城管委会存在党的组织缺失,管委会长期未设置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分散,导致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领导班子会议、“三重一大”事项无会议记录,无讨论痕迹;中心组学习、党员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党建工作弱化虚化,重业务、轻党建现象较为突出,大部分党员对党建工作及党的基本知识不掌握,不清楚“三会一课”“两学一做”的基本内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党员干部参加每月党员固定活动日不正常,党费交纳不规范;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未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实,存在违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奖金等情况;人事管理混乱,临时聘用人员手续不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成立领导小组,未研究制定相关文件,未落实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台账资料不完整。
市住建局:经市委第五巡察组深入了解,市住建局存在党委班子发挥领导作用不强,党委中心组学习不规范,存在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中心组学习会、工作例会混开的情况;党委成员对下属站所指导较少,沟通交流不够;党委班子不健全,党建责任缺失;党委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党费收缴不规范;行政领导、行政决策占主导地位,部分本应由党委会决定的事项由局长办公会决定;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无会议讨论痕迹,党委会决策未实行表决制度;重业务、轻党建现象较为突出,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对党建基础知识不掌握,对如何抓好抓实党建工作不了解;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三备案一预审”不全;党员队伍管理松散,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干部职工管理缺乏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管理不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薄弱;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四种责任”不清,局领导分工不明确,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工作人员均为非中共党员,意识形态责任书签订不规范,未开展对下级支部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个别班子成员责任担当意识不够,遇事有推诿情形,私心重,群众反映较大;财务管理混乱,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建设工程招标手续不完备;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罚没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长期无偿借用私营企业车辆情况。(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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