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重修纪检监察信息考核办法 着力提升纪检信息工作水平
来源于:呈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1-24 16:44:44
编辑:呈贡—郭春华
近日,呈贡区纪委制定出台了《呈贡区2018年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原有的纪检信息考核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重点对考核标准做了大的调整,旨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全面提高信息工作水平。
考核办法明确了实行信息工作责任制。全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在区纪委班子统一领导下,分管领导主抓,区纪委工作部门具体负责。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为信息工作第一责任人,信息员为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信息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亲自抓信息、带头写信息,经常给信息员交任务、点题目、提要求,为信息工作创造条件,经常为信息员提供参加各类会议、参与监督执纪各项工作的条件,让信息员能够及时掌握工作动向,形成高质量的纪检信息上报。
考核办法强调了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全体考核对象信息任务达标分数进行研究分解,未完成达标分数的,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按照一定权重比例折算得分。定期通报采用情况,区纪委办公室每月通报各单位(部门)信息采用、考核积分等情况。定期提醒约谈负责人,区纪委对连续三个月排名末六位的单位(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年终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区纪委机关各室(部)、各派驻纪检组、区委巡察办年终考核时信息工作占10分。完成情况纳入每位干部职工年终工作绩效考核当中(分管领导的得分以分管部门第二名的考核得分计),并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进一步压实责任,实行信息分级“把关”制,信息工作层层把关,明确责任,落实到位,达到全面体现纪检监察监督执纪工作与各单位日常工作开展相形显现,相得益彰,及时为领导同志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服务基层提供有价值的第一手信息。(郭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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