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认真落实“七严格”“十严禁”深化作风建设
来源于:安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8-01-22 17:10:21
编辑:安宁—矣泽芳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密切关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坚决防止回潮复燃。近日,安宁市纪委印发《中共安宁市纪委关于认真落实“七严格”“十严禁”整治“四风”问题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以钉子精神纠正“四风”。
《通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昆明市的要求,坚持高标准,突出严细实,着重对改进调查研究、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规范出访活动、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收送节礼、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方面内容作了进一步规范、细化和完善,增强了贯彻落实的指导性、操作性和严肃性。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拓展、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情况的检查力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自觉遵守纪律规定,带头反对特权、不搞特权,形成“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狠刹“四风”,对违反规定的,坚决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追责,点名道姓曝光,按责任归属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谌立业 陆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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