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2017年纪律审查形势分析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1-22 16:53:14
编辑:石林—陈云
2017年以来,石林县纪委紧紧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弛而不息纠“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县党政纪立案52件64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县、乡两级纪委立案呈现双增长趋势。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党政纪立案52件,同比上升36.84%。其中,县纪委机关立案20件,同比上升17.65%;县属单位纪委立案5件,同比上升400%;乡镇(街道)纪(工)委立案27件,同比上升35%。全县7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均有自办案件,全部消除执纪审查空白,其中立案最多的鹿阜街道纪工委,共立案9件。
反映和查处领导干部问题呈增长趋势。2017年,县纪委受理反映乡科级干部信访举报23件(次),占总量的18.25%,同比上升15%;反映一般干部信访举报17件(次),占总量的13.49%,同比上升88.88%;反映乡科级、一般干部的信访举报占总量的31.73%。反映问题主要表现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权钱交易、纵容特定关系人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县纪委立案查处乡科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10件11人,同比上升150%。其中,查处“一把手”3件3人,同比上升50%,查处一般干部4件5人,同比上升300%。
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仍然突出。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扶贫领域问题6件6人,查处其他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8件21人。查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落实惠民政策工作中滥用职权、违规收费、挪用惠民资金;一些村组干部办事不公,利用职权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截留、克扣、冒领脱贫资金的问题禁而不绝。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比较突出。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32件39人,占查处总数的61.54%,同比上升23.08 %;立案查处村组干部14件20人,占查处人数的51.28%,同比上升14.7%;普通党员18件19人,占查处人数的48.72%。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农村党员违反国家森林法规,毁林开荒、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破坏生态环境建设;二是部分农村党员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三是部分党员干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追求低级趣味,参与赌博、嫖娼等活动;四是部分党员干部以身试法,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屡禁不止。
2017年,全县党政纪立案和查处乡科级干部数呈现“双增长”,立案件数创历史最高。从纪律审查情况看,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消除存量、遏制增量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李家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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