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高位推动 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来源于:安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8-01-18 17:12:30
编辑:安宁—矣泽芳
安宁市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昆明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将主体责任作为政治责任扛稳、抓牢,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以严格的标准、务实的举措、过硬的作风,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提高站位,全面履行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11次研究基层党建工作,讨论基层党建方面议题48项;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常委调研基层党建工作42次,召开党建工作联席会、推进会7次。制定《中共安宁市委常委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切实推动常委会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管党责任落实;分层分级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工作任务,推动责任落实。每月召开市级四班子领导联席会议,对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进行立项分解、督促问效;制定《安宁市“基层党建提升年”实施方案》,基层党建工作重点突出、任务明确、措施具体、成效明显,推动全市基层党建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强化担当,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出台《中共安宁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市委常委会3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书记专题会4次研究巡察工作,市级四班子领导联席会议6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力的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制定《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细化明确8大类68个小项工作任务,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完成市纪委向市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改革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把握关键,全面履行意识形态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意识形态工作与党的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市委常委会2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市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各部门、各街道等40个党委(党工委、党组)签订责任书,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安宁市党委(党工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意识形态协调联动机制、分析研判机制、应急处置机制、阵地管理机制、督查考核机制等5个机制,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等6张清单,细化意识形态重大问题处置、阵地管理等8项工作流程,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牢牢把住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矣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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