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践行“四种形态” 忠实履行党内政治生态 “护林员”职责

来源于:呈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1-18 16:39:49

编辑:呈贡—郭春华

2017年,呈贡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抓手,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提醒谈话、约谈函询、纠错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纠正和警醒,将问题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体现组织的严管、厚爱与信任。2017年,全区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1099人次,其中,提醒谈话1052人次,约谈24人次,纠错诫勉谈话23人次;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使用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处置方式了结或适当处理问题线索34件次,占处分总数的49%,“红红脸、出出汗”已成常态化。

以纪为尺、动辄则咎。对违反纪律的干部严格对照“六大纪律”要求,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为尺子,综合考虑违纪事实和性质、知错悔过态度、违纪行为造成的后果和影响等因素给出恰当处理,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2017年,运用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28人,占处分总数的40%;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人,占处分总数的2.9%;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6人,占处分总数的8.5%,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

突出重点,强化震慑。对“三类重点人”、在“三个重要时间节点”违纪等的严肃从重处理,同时加大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体现惩腐肃贪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加强警示教育作用。2017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35件37人,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16人,占立案总人数的43.24%,“一把手”违纪8人,占立案总人数的21.62%。(陈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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