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2017年立案64件处分61人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1-18 15:46:15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7年,嵩明县纪委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贪腐必惩,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敢腐”的震慑得到持续强化。
强化执纪审查。嵩明县纪委始终聚焦主责主业,深刻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2017年,共立案64件,办结61件处理61人,其中党纪处分53人,政纪处分7人,党政纪双处分1人。
助力脱贫攻坚。加大对扶贫领域专项检查,扎实开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起底排查工作,对梳理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快报快查快处、下查直办、严格执纪,同时强化警示曝光,实行重点线索领导包案督办,切实加大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督办力度。 2017年,嵩明县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1个处理33人,其中提醒谈话16人,纠错诫勉谈话2人,问责处理1人,党纪处分14人,通报曝光 3期,8个典型案例,涉及12名党员干部。
深化政治巡察。进一步明确巡察工作重点,规范巡察工作,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充分发挥政治巡察的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2017年,扎实开展县委巡察4轮,前三轮巡察共发现问题107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92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88条;已谈话函询22人,立案11人,党政纪处分10人,清理违规资金210余万元。(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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