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领导干部晒工作日志促履职尽责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1-17 11:48:23
编辑:嵩明—王瑞华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提升工作成效,嵩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结合嵩明实际印制了《嵩明县领导干部工作日志》(以下简称《工作日志》),全方位、动态化、多角度敦促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勤政干事。
《工作日志》要求,嵩明领导干部要以纪实的手法,客观、真实、动态地反映本人每天具体工作事实和成效,并写出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下步工作建议,每月公开一次,增强工作透明度,通过相互对比、学习、反省,激发干事创业进取心。同时,分管县领导对分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每月进行一次签阅;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副职每周进行一次签阅,及时了解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通过对工作日志的纵向梳理和对比,为发现、使用和推荐人才提供参考;对工作不认真、不深入的领导干部进行谈话、交流,促其明确差距、奋力赶上。
《工作日志》明确嵩明县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及军令状,要求干部结合本职工作设定个人岗位目标,既要做到“务实”,记录事实明确、文字简明扼要,又要做到“务虚”,有所思所想、所感所悟,使撰写日志成为梳理问题、调整思路、总结提高的过程。
此外,嵩明县纪委和组织部门要求,领导干部要将工作日志作为人员出勤和工作完成的主要依据,四班子主要领导对全体县级领导和各单位正职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分管县领导对分管部门的副职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每季度对全县领导干部按单位进行抽查。日前,嵩明县委政府目督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各镇(街道)、各园区以及部分县直机关等18家单位100余名领导干部的工作日志进行抽查,查出共性问题6项,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并要求定期开展自检自查。
接下来,嵩明县将持续对工作日志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依然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及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并将使用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对于工作日志使用不正常的、未按要求认真填写的,经研究可取消其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嵩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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