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2017年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5件处分10人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1-15 15:06:14
编辑:寻甸—李秋仙
2017年,寻甸县纪委紧紧围绕主业主责,突出抓早抓小,勇于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在监督执纪问责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加强宣传教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开展党章党规党纪知识宣讲和竞赛、“一把手”讲廉政党课等活动,发放党纪党规读本1200余册;组织560名科级干部参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通报会,深入剖析15个违纪违规案例,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根源,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组织全县78名单位“一把手”到五华监狱、云南省二监廉政教育基地现场接受警示教育,用鲜活动的案例警示领导干部和基层党员正确认识、运用手中的权力;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电教片30余场次,观看人数达3万余人次,促使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组织25个宣讲团,深入全县16个乡镇(街道)、55家县直单位、174个村委会,对挪用扶贫资金等26个方面的扶贫乱象进行宣讲,受教育党员干部达12300余人,引导全县党员干部敬畏法纪,严守自律底线,始终踏实做人、清白做官、干净做事。
坚持压力传导,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县委书记与全县69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县委常委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并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层层压实责任。对2016年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2家单位,由县委主要领导对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督促按照“七个一”要求整改落实。县委书记约谈县级领导及下级党政主要领导23人,县委常委约谈领导干部84人,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6名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443名科级领导干部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会上述廉述责。加强对下级党政主要领导的监督,县纪委约谈2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县纪委领导围绕责任落实和廉洁自律等内容约谈20名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负责人。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问责31件59人,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案件6件10人。
强化监督检查,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将不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与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和明察暗访工作等有机结合,采取重点巡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专项治理、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对节假日纪律作风开展明察暗访13次,察访单位65个,察访科级领导36人,一般干部职工1317人,对排查出的19张大额餐饮发票进行调查核实,核查公车14辆。配合县涉企收费清理和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全县涉企收费清理和专项检查各项工作,发现问题2个,责成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突出审查重点,严惩违纪违法少数。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威慑。严格落实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责任制,逐级签订《保密责任书》《执纪审查安全责任书》,强化对基层纪律审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实行纪委常委联系基层包案工作制度,健全纪律审查专用谈话室,坚守执纪审查安全底线。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对违纪问题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及时处理或移交司法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定期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在“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群众诉求3786件、办结3755件、满意率98%。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11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40件,立案52件(其中乡科级6人,一般干部1人,站所长13人,村委成员16人,其他人员22人),办结48件,处分58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通过执纪审查挽回经济损失936.45万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5件,处分10人。(李秋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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