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三到位”促使2017年信访举报呈现“三降”特点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1-15 10:18:32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7年1-12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群众举报350件(次),其中检举控告业务范围内举报331件(次),业务范围外举报18件(次)、批评建议1件(次)。署名举报114件(次),来访196人次,业务范围内集体来访21批107人。

信访受理转办到位。有效发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完善“信、访、网、电、微信”五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全面受理反映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对纪检监察业务内的信访举报快速受理、快速研判,快速录入信访系统,确保线索零遗漏、零积压。对拟交办的信访举报件逐级报批审核后快速分流转办,防止线索流失和随意交办。对纪检监察业务外的信访诉求,引导信访人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精准控牢信访举报线索“质量入口”,为“下游环节”的执纪审查工作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支撑。

严查快办惩处到位。承办部门收到转办信访件后,于10个工作日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处置方式提出书面处置意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快速展开调查了解。快速撰写线索处置报告后提交县纪委问题线索处置会议研判分析。

线索报结环节会议研判到位。承办单位在信访办理时限内认真办理信访件,撰写线索处置报告后送县纪委对口联系纪检室初步审核把关后,提交县纪委问题线索处置会议研究。参会的委局领导听取承办单位的线索处置情况汇报后,提出综合研判意见。

与去年同期相比,2017年信访举报呈现“三降”特点,信访举报总量较去年同期下降。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件总量较去年同期的409件减少59件(次),下降14%。受理初次举报件较去年同期下降。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初次信访举报302件(次),较去年同期的344件减少42件(次),下降12%。受理重复信访举报较去年同期下降。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重复举报件29件,较去年同期的46件减少17件,下降37%。(陈敏艳 周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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