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2704人次

来源于:东川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1-12 19:31:02

编辑:东川—陈品红

东川区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转变监督执纪问责理念和方式方法,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做到抓小抓苗头。

层层开展廉政谈话压实责任。区委主要领导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抓班子带队伍,带头与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班子成员开展交心谈心,与班子成员和管辖范围内重点岗位“一把手”开展勤政廉政谈话47人次;加强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掌握和纠正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分管部门、所属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同级或上级党委、纪委报告。

一对一提醒谈话传导压力。制定《东川区委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方案》《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暂行办法》,要求全区各级单位聚焦群众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等发现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同6个镇(街道)党委、纪委“一对一”开展两个责任提醒谈话,同10家区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主体责任提醒谈话,促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共涉及谈话对象2704人次,涉及县处级115人次,乡科级及以下2589人次,内容涉及六大纪律,其中,政治纪律324人次,组织纪律271人次,廉洁纪律390人次,群众纪律236人次,工作纪律955人次,生活纪律237人次,其他291人次。

抓早抓小体现严管厚爱。在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中,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紧盯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领导干部既严格要求又关心爱护,体现严管厚爱的理念,2017年,全区各部门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1198件次,其中,提醒谈话1159件次,约谈15件次,谈话诫勉24件次,要求党员干部作出书面检查52人次,对出现倾向性问题的单位责成其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限期整改,责成69人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 陈品红 张奥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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