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纪委监察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开展绩效考核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1-11 16:32:22
编辑:晋宁—张亚云
为切实加强区纪委监察局机关自身建设,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强化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近日,区纪委监察局组织对17个部(室)、纪工委开展2017年度绩效考核。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区纪委监察局机关绩效考核办法,结合每年工作实际,修改完善当年考核办法,于年初印发至机关各部(室),认真参照执行;成立区纪委监察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考核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组长由区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区纪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负责人组成。
明确内容,严格考核标准。绩效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考评、注重实绩、激励先进、奖惩分明”及“日常考评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年初印发考核办法时,即制定部门业务工作量化表、个人职责考核量化表及专项考核量化表,明确全年工作任务、任务分值及评分标准,以责任书的形式,层层签订,将工作责任压实到部门及个人;考核内容紧紧围绕责任书内容,将个人考核与部门考核、专项工作考核及民主测评有机结合,根据部门职责不同,分3个档次进行考核,坚决杜绝“干和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
实事求是,强化结果运用。在绩效考核过程中,考核组人员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纪律,对照考核责任书所涉及的各项考核指标,仔细审核、逐项进行考评,对每个部门及干部作出客观评价,考核成绩按要求在机关公示7天,对考核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个人考核根据得分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部门考核根据得分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连续2年考核排名靠后的部门负责人和个人由区纪委书记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因业务不熟、作风漂浮、工作不用心等自身原因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损害纪委形象的,除考核扣分外,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尹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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