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2017年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1个处理33人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1-11 11:19:53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纪委紧紧围绕扶贫项目安排、资金落实等环节,强化精准监督,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加大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2017年,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1个处理33人,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专题研究。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安排部署,嵩明县纪委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为组长,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通过召开脱贫攻坚监督执纪专题会议、2017年专项纪律检查工作分析会议、嵩明县落实中央、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会议、扶贫领域监督检查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专项研究及专题学习。制定、修改印发《嵩明县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中共嵩明县纪委关于落实省、市纪委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通知》等工作方案7个,明确检查重点及方式,严格落实问题线索排查、问题线索移交、问题线索处置、问责追究、通报5大机制主线。
严格落实机制,确保执纪效果。在县扶贫办开展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的基础上,由各镇(街道)、县纪委检查组每月对贫困村“两委”、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及贫困人口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抽查,2017年,共组织抽查25余次,发现问题42个,现已督促整改完成。同时,县纪委会同信访、扶贫、财政等部门,每月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认真进行排查、移交、处置、追责、通报。全年共排查问题71个,移交25个,处理25个,问责处理1人,党纪处分9人,办结率达100%。按照《嵩明县关于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随机抽查及开展“廉洁扶贫”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每月开展 “廉洁扶贫”专项检查,重点围绕“两明确、三到位、四不准”内容逐一开展核查、截止目前,检查组共对24个县直单位、17个村委会进行了专项检查,入户走访57户,检查中,共发现问题11个,督促整改到位11个。
严肃责任追究,深化结果运用。对在专项纪律检查中发现的扶贫领域的问题,严格按照快报快查快处、下查直办、严格执纪等要求,严肃责任追究;对“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不力、敷衍塞责、落实效果不好的,对存在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有责不究的,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纳入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同时,在落实五项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与执纪审查部门形成联动,加大追责问责力度。2017年,嵩明县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1个处理33人,其中提醒谈话16人,纠错诫勉谈话2人,问责处理1人,党纪处分14人,通报曝光 3期,8个典型案例,涉及12名党员干部。(王艺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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