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严把“四关”确保纪律审查安全 2017年对谈话室使用进行审批157次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1-09 17:50:33
编辑:寻甸—李秋仙
2017年,寻甸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把“四关”,确保审查程序“零差错”、审查安全“零事故”、审查人员“零违纪”。
强化教育严把思想关。组织全县12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学习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共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纪律审查工作人员行为守则》等文件精神,要求严格按照规则要求的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等程序操作,把执纪审查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贯穿于纪律审查工作的各个环节,通过学习教育高纪检监察干部对执纪审查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时刻绷紧执纪审查安全这根弦,切实增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自觉性。
健全机制严把制度关。严格按照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试行)》中有关审查安全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审查安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一次谈话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安全问题发生;制定纪律审查工作安全应急预案和办案工作医疗救护应急演练方案,提高纪律审查工作安全和处置突发安全时间的能力。2017年,对问题线索移交跟踪督办140次,谈话室使用审批157次。
隐患排查严把保障关。下发《关于在全县开展执纪审查安全自检自查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十个严禁”要求开展自检自查,认真查找谈话室建设、走读式谈话、案件资料保存、保密、案件审批审查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堵塞安全工作漏洞,确保纪律审查安全不留死角、不留盲点。2017年,投入资金4万余元装修改造谈话室,对已排查出来的5个安全风险隐患逐一整改,现已全部清理销号。
监督检查严把责任关。实行领导纪律审查责任制,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形式,把纪律审查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领导和每个工作人员,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横到边、纵到底”,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同时,分管领导适时对纪律审查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切实规范纪律审查安全各项工作。2017年,县纪委主要领导对纪律审查工作推进不力的2名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对乡镇纪委办理的37件案件进行了全程监督,负责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对其中的11件自办件进行了督促指导,切实提升了乡镇执纪审查安全水平。(张兴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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