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理顺派驻“四种关系”当好监督“千里眼”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1-08 16:05:36

编辑:富民—沈鸿雁

近日,富民县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的安排部署,按要求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工作,通过理顺派驻纪检组“四种关系”,8个派驻纪检组已按要求全部进驻部门,履行纪检监察“千里眼”和“顺风耳”职责,稳妥有序开展监督工作,

理顺派驻与县纪委的关系。派驻纪检组受县纪委直接领导,向县纪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协助和配合县纪委各职能部门履行相关监督职责,认真履行好派驻机构5方面的职责。要求纪检组增强统一管理意识,自觉接受县纪委的领导和监督,积极发挥纪检“探头”和“前哨”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向县纪委汇报工作,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加强与县纪委各职能部门的密切沟通协调和配合,确保监督全覆盖、无盲区。

理顺派驻与驻在部门的关系。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监督是对驻在部门的党内监督、纪律监督,不是业务监督,不能代替驻在部门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凡属驻在部门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由驻在部门具体抓,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工作只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要求各派驻纪检组人员摆正自身位置,不能把自己简单等同于驻在部门的班子成员,要积极争取驻在部门党组织的大力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理顺当前工作与长远的关系。要求8个驻纪检组主动作为,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当前要求尽快熟悉情况,通过调研、走访、座谈、查阅材料等方式,深入了解驻在部门的基本情况,对所监督单位的人员、权力、职能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对监督执纪关键点和风险点的梳理排查,找准履行职能的切入点、着力点、结合点。同时要着眼长远,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线索管理、信访答复、初查初核、经费使用、工作纪律等制度,确保监督制度健全、运转有序、保障有力。

理顺素质提升与严管的关系。“打铁必须自身硬”,要努力提升派驻干部的能力素质,要求派驻的17名负责人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到讲政治、守纪律、敢担当,准确领会、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制度规定,熟知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全面提高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增强监督执纪水平。同时要严管厚爱派驻纪检干部,严明纪律要求,抓在日常,严要经常,对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缺失、“探头”作用没有发挥等失职渎职情况的,严肃追责问责,严厉查处,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陈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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