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1-06 12:25:51
编辑:晋宁—张亚云
2017年,晋宁区通过传压力、严管理、促整改,切实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层层传导压力。区委带头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及市纪委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主体责任。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对反腐败工作进行单项研究讨论、2次通报典型案例。组织召开反腐败领导小组会议,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领导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印发至全区各单位,与60家单位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形成了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实“一述两谈”制度,约谈全区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24人(次),约谈基层纪委负责人23人(次)。
推进纪实制度。向全区各单位班子成员、纪委(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发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纪实本》402本,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实行全程纪实记录,明确了两个约谈、三个参加、八个亲自等13个方面必须记录的内容,要求一事一记,严格痕迹管理,并将纪实本填写情况纳入年中和年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全区各级领导班子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督促整改落实。2017年年中,对24家单位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及时反馈存在问题、认真督促整改;约谈2016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3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年末,区委常委带队组成10个检查组对60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及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2018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制定提供参考。建立“两个责任”联络移送机制,各级党委在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及时移交纪委处理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4件,问责干部8人;区纪委在查办案件、专项纪律检查过程中,发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向主责单位反馈,督促主责单位分析原因、查找根源、立行立改,形成“两个责任”相互推进、相互促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尹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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