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巧用”提醒谈话“组合套餐”防未病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1-02 16:57:16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7年以来,嵩明县改变原来集体式、笼统化的党纪党规教育模式,实施“一事一谈、事前提醒、单独约谈”新机制,对重点岗位、重要节点以及重大事项开展“组合套餐”提醒谈话,不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工作需要开展廉政谈话,各级党组织也扛起了日常教育的主体责任,形成了“咬耳扯袖”的常态化体系。
以案说纪,开展重点岗位提醒。重点关键岗位掌握着单位人、财、事、物等重要权力,处于这些岗位的党员干部,很容易成为他人的“围猎”对象,思想防线一旦放松,就可能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去年,嵩明县原牛栏江镇水管站站长陈某,因利用职务上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被党政纪处分后移送司法机关。“以此案为鉴,牛栏江镇召开了典型案例分析会,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县纪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为加强重点岗位党员干部的提醒教育,县纪委实施“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教育”工作模式,梳理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通报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纪的形式,对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深入剖析,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并要求各级党组织开展重点岗位人员“人人必谈”的廉政谈话,增强重点岗位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事前介入,开展重要节点提醒。今年以来,嵩明县干部外出学习及考察。出发前,管辖的党组织和纪检组织都要进行提醒谈话,“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都要严格按照差旅费规定标准报销,尤其不得组织与学习考察无关的参观活动,就算自己出钱也不行……”从县纪委一份谈话清单显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前,外出考察前,干部提拔任用前,“春节”等节假日到来前……这些重要节点都被列入“必谈科目”,并列出提醒“清单”,在出现“苗头”“病灶”前及时防范风险。县纪委纪检室主任汪某说,针对具体事件的事前提醒,把“丑话”说在了前面,谈话不仅“准”,而且“临门一谈”对干部触动大,真正实现了“靶向”预防。
定时约谈,开展重大事项提醒。在大额采购和工程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针对项目审批、资金分配、招标发包、工程验收等各个关键环节,全程跟踪监督,对不同环节的廉政风险节点,从多个内容、多个角度开展廉政约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闹钟式”定时提醒。近日,县交通局完成建制村公路招投标即将进场施工,分管的副局长约谈了科室内负责联系该项目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加强工程监管,严守自身廉洁。同时,提前与施工方与监理公司的负责人沟通,提醒施工方科学测量,不要虚报工程量,要求监理公司切实负起责任,不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保证工程顺利完成。“这几年,就我所在的交通系统来说,没有发生过一起腐败案件,工程的进度和质量都有保证。”县交通局某工作人员如是说。(张普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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