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三举措加大信访举报督办力度 2017年信访办结率87.8%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1-02 15:29:51

编辑:寻甸—李秋仙

2017年,寻甸县纪委切合实际,从督办入手,积极探索的办信方式方法,通过突出督办重点,创新督办形式,增强督办意识,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做好信访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突出督办重点。把上级转办件,领导批示件,集体访、越级访、反复上访的案件作为重要信访举报件进行重点督办。结合案件性质和难易程度,对匿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笼统、线索不具体,或实名举报但多为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测的信访举报问题,受理后根据属地原则及时以发交办函的方式转办或交办到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派出纪工委进行调查处理;对反映的线索清晰、问题严重,查实后能构成严重违纪的问题线索,由信访室、纪检室直接调查处理;坚持日常督查、专项督查、实地督查和联合督查相统一,按照《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问责,做到出现问题要问责、典型案件要倒查、责任追究要到人,全面提高信访办结质量。2017年,共处置信访举报98件,已办结销号86件,信访办结率达87.8%。

创新督办形式。坚持台账式管理信访信息,建立信访案件登记表和问题线索移送登记表,明确规定凡是收到的信访举报件,均送县纪委信访室统一登记,由信访室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要求处置分流信访举报件,报领导审批后及时录入纪检监察信访管理系统,并依托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对分流办理的信访举报件进行流程管理,动态掌握受理和分流轨迹,做到信访举报件寻有根、查有据。定期提示承办单位负责人,办结期限中间提示督办分管领导,办结期限临近前提示督办主要领导,全程进行督办。对没有按期报结的、发回补充调查的、退回重办的,信访室通过电话督办、发函督办、到场督办等形式责成按期报结。2017年,共处置问题线索140件(次),对信访工作不力的2名乡镇纪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增强督办意识。落实承办单位领导包案负责制、具体承办人员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信访案件督办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一抓到底。在信访室内部,确定专人负责各类转办、交办案件的督办工作,对案件督办方式及上报时限提出明确要求,对逾期未报送结果的案件进行催办,并将交办件办理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同时建立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季度通报制度,对交办到乡镇(街道)或者县直有关部门的信访件,将办理情况每季度在机关内部进行通报,督促各单位提高信访交办件办理质量和水平,确保案件督办工作效果进一步提升。同时根据谁调查,谁回复的原则,统一由案件负责人对信访处置意见进行回复,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有效节约时间和人力、物力,避免缠访、闹访等问题发生;对于实名举报的人员,按举报件进行进行反馈,当举报人提出质疑时,及时予以解释说明,不断提高信访办结满意率。2017年,反馈实名举报7件,反馈率达100%,满意率达98%。(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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