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三个紧盯”护航精准脱贫 2017年党纪处分22人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1-02 10:02:51
编辑:寻甸—李秋仙
2017年,寻甸县纪委把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多举措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
紧盯“两个责任”,推动责任刚性落实。细化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强化责任落实,保障扶贫政策精准惠及贫困群众;按照“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的原则,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为问责对象,重点是主要负责人,突显“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理念;认真组织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抽查和年终检查考核,对基本合格等次单位,由县委主要领导对2个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督促按照“七个一”要求整改落实。2017年,由县委主要领导对2个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督促按照“七个一”要求整改落实;县委书记约谈县级领导及下级党政主要领导23人,县委常委约谈84名领导干部,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下级党政主要领导的监督,县纪委约谈2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县纪委领导围绕责任落实和廉洁自律等内容约谈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负责人20人,对117名新提拔和交流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13名领导干部报备了个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紧盯重点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围绕是否存在贯彻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政策落实不到位,是否存在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是否存在贪污挪用、吃拿卡要,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扶贫资金用途、流向、下达、拨付、转拨、发放、公示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管,全力遏制扶贫资金的“跑冒滴漏”,保证有限的扶贫资金发挥最大的扶贫效益;并督促责任部门按期拨付扶贫资金1.86亿元。紧盯乡镇和涉农部门主要负责人、扶贫驻村队员,围绕扶贫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纠正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在全县组成“六个精准”和“6965”退出机制检查组、扶贫资金检查组、项目管理检查组等4个大组15个专项纪律检查行动小组,定期深入到全县16个乡镇(街道),采取随机抽查、实地调查、查阅资料、走访农户等方式,对扶贫资金、易地搬迁项目建设、整乡整村推进项目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安居工程建设、驻村队员工作纪律、“两手册一台账”填写等方面等情况进行检查。目前,共抽查乡镇(街道)16个、村委会105个、派驻扶贫工作队105个、建档立卡贫困户525户;开展扶贫项目、扶贫资金检查123次,提出建议138条,已整改98条。
紧盯问责追究,落实报告通报机制。建立直查快办机制,凡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从快查处、从严问责,一经查实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实施“一案双查”;强化对主责部门履行职责的再监督、再检查上来,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对在扶贫工作中落实扶贫政策措施不力,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帮扶不到位的,坚决追究责任人责任,切实把脱贫攻坚工作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制定出台《寻甸县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严格责任追究,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腐败案件或者不正之风滋长蔓延的部门和单位,严肃问责追责,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及时公开曝光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感受扶贫监督实效,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2017年,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15件,给予党纪处分22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基层站所长3人,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12人,其他人员5人。县纪委通报曝光脱贫攻坚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例4批15起47人,进一步释放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强烈信号,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李秋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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