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严明节日纪律 敲响廉洁警钟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29 17:10:45

编辑:石林—陈云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近日,石林县纪委安排部署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继续把作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保持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氛围不淡,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育,重申节庆假日“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即: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确保党员干部不破防线、不触底线。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继续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层层对节日期间各级执行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持续释放信号,严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特别是不收手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一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两节”查处的违规违纪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赵俊良)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