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切实履行“两个责任”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29 16:43:42
编辑:盘龙—孟庆毅
今年以来,盘龙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纪委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高位统筹,挺纪在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核心城区的总体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5项,召开3次全区性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区委理论中心组组织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和市委实施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进行了专题学习,分8批对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培训党员干部1099人(次)。强化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党员干部。紧盯厘清职权、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公开运行四个环节,梳理形成区党代会职责职权5项,区委全委会职责职权7项,区委常委会职责职权12项,常委会成员职责职权138项,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党代会、区委全委会、区委常委会及区委常委职责职权的意见》等19项制度,编制了《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等11个流程图,实现权力行使的制度化、流程化、可视化。
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制定下发《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细化为8大项72小项,分解到11个牵头单位和59个责任单位,层层签字背书,传导责任压力,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区委主要领导与区委常委、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签订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责任书30份,与全区59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18份。区属12个街道党工委与100个社区(村)主要负责人、7个基层部门党委与系统内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82份,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印制下发《盘龙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本》430余本,督促全区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详实记录。建立日常考核、半年抽查、专项检查、年终考评制度,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选拔任用、绩效考核、评先选优的“硬指标”。
以上率下,传导压力。区委主要领导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作出表率、当好示范。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全年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13个,签批督促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24件(次),听取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汇报13次,过问案件查处情况4次,上廉政党课1场(次),与区委常委班子成员谈话14人(次)、约谈街道和区属单位(部门)党政主要领导46人(次)。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个严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市委关于党政“一把手”监督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六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及大额资金使用等严格遵守末位表态规定,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履职。在区委主要领导的示范引领下,各位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工作中。(张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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