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三结合”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27 17:20:31
编辑:晋宁—张亚云
今年以来,晋宁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实践“四种形态”,形成及时有效、惩教结合、齐抓共管的监督执纪工作格局。1至11月,运用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处理党员195人、19人、13人、5人,分别占比84%、8%、6%、2%。
把运用“四种形态”与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相结合。研究制定《晋宁区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适用范围、运用方式、工作程序、职责分工、责任追究等要求,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党组织、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涉及的2015项具体问题,区别不同情形,分别开展提醒谈话1450件次、约谈58件次、谈话诫勉58件次。督促各级党组织、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班子成员勇于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发现错误及时提醒,被谈话对象涉及县处级干部27人、乡科级及其他人员1539人。建立运用“四种形态”记录报告制度,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运用“四种形态”开展日常教育,实行痕迹化管理,对管辖范围内问题突出放任不管的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
把运用“四种形态”与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相结合。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以防错、容错、纠错确保敢干事、会干事、干成事。成立晋宁区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防错、容错免责、纠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机制,制定完备的权责清单并划出纪律红线,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党员干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分得清、看得明干事创业中的失误和违纪违法行为的显著区别,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纠错对象进行谈话提醒,了解基本情况,听取陈述意见,指出问题所在,分析查找原因,帮助反思,化解顾虑,避免类似问题再犯。
把运用“四种形态”与强化党员理想信念教育相结合。把实践“四种形态”要求贯穿到执纪监督问责各个工作环节,针对党员干部违纪犯错的不同情形对症下药,发挥理想信念的感召力、纪检机关的公信力,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让党员领导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开展执纪审查工作过程中,对照理想信念宗旨,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被审查人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以党纪的威严服人、以思想教育感化人,让谈话对象相信组织、依靠组织、配合调查,今年以来共有3名党员领导干部主动交待有关问题,积极退缴涉案款物16.84万元。将提醒、回访作为制度,通过被审查人所在党组织、家庭等多方面做好对象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冯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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