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严格谈话程序 确保第一种形态运用高效实用

来源于:五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27 16:43:22

编辑:五华—王永权

今年来,五华区纪委积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谈话函询作为处置问题线索、践行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方式,通过领导带头,层层传导压力等措施,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以上率下,领导带头谈。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工作常态化的意见》,明确规定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违规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以及在具体工作中存在一般性问题需要及时纠偏、责令纠错的党员干部,进行个别约谈,规定相关责任领导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约谈提醒,实行纪实管理。年终检查考核,通过以上率下的方式,推动第一种形态取得实效。

抓早抓小,着力减存量遏增量。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针对反映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的一般性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一定时期和范围内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谈话、函询,注重关心干部、唤醒党性、治病救人。截至目前,区纪委处置的问题线索中,谈话函询占50%以上。

严格谈话程序,确保高效实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探索实践和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转变监督执纪方式方法,坚持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制定出台《五华区纪委谈话函询暂行办法》,对谈话函询的适用对象、情形、程序要求、处置方式等作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工作。

严肃结果运用,做好“后半篇文章”。五华区纪委把谈话函询和核查问题结合起来,仔细甄别情况说明和谈话内容的真伪,对谈话函询反馈回来的材料严格把关、分类处置。加大对党员干部谈话函询所作情况说明的核实力度,严格把握执纪尺度标准,经筛查甄别后,一般问题进行函询;问题性质严重、问题线索具体的,以面对面的谈话为主,防止一函了之;对反映不实的予以澄清;对不如实说明、欺骗组织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做到该教育挽救的教育挽救,该深查细究的绝不放过。(伍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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