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持续整治“四风”不松劲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26 17:36:36

编辑:盘龙—孟庆毅

盘龙区纪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常态化、长效化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巩固了作风建设成果,有效防止了“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警示提醒常态化。督促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职尽责,把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通过“盘龙清风”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廉政提醒,督促提醒各级党委(党组)把反“四风”、正歪风、强作风紧紧抓在手上,督促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相关纪律规定,时刻遵规守纪,始终廉洁自律,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定期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报,警醒党员干部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监督检查制度化。紧盯公款吃喝、公款送礼、违规使用公车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采取专项检查、联合督查等方式,开展日常化的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不作为、乱作为”和脱贫攻坚、旅游市场等专项整治工作,深挖细纠严查“四风”新问题。制定下发“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国节、中秋两节”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的工作方案,通过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组织全区64个部门(单位)开展区级机关作风建设满意度评价工作,量化评估作风建设成效,续推动干部作风转变提升,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责任追究长效化。把严查处、强问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严厉追究问题背后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其中,对在“创文”工作中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工作措施不实、责任落实不到位的50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孟庆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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