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25 17:17:36
编辑:晋宁—张亚云
为认真落实脱贫攻坚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近日,晋宁区印发《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明确治理重点,确保专项治理不留死角。此次专项治理,明确治理三大问题。一是重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特别是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扶贫资金、对群众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问题。二是重点治理扶贫领域责任落实问题,特别是扶贫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职能部门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三是重点治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特别是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不到位、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帮扶工作不严不实等问题。专项治理的三大问题,涉及脱贫攻坚工作方方面面,为打通“最后一公里”保驾护航。
明确步骤措施,切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自查自纠阶段,结合“晋宁区2017年稳增长百日攻坚会战”,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按照“三顺一倒查”工作方法,顺着扶贫项目查,着重查找扶贫项目立项、招投标、资金拨付、实施、验收等环节存在的问题,确保扶贫项目全程安全;顺着扶贫资金流向查,着重查找扶贫资金申报、拨付、使用、监督等环节存在的问题,确保扶贫资金全程安全;顺着前期扶贫领域发现问题查,着重查找前期存在问题的发现、整改、移交、追责等环节存在的问题,确保问题整改效果;倒查扶贫工作责任不落实、扶贫不精准等方面的问题,确保责任追究到位。监督检查阶段,区纪委会同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及审计部门,对所涉及扶贫项目及资金的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台账、个别谈话等方式,检查各个单位自查自纠是否全覆盖,精准程度是否到位,发现问题是否挂牌督办、项目资金存在问题是否落实整改,问题整改落实是否到位。省、市重点抽查阶段,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既检查晋宁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质量和成效,又进一步查核项目、资金、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整改及责任追究。区纪委指定专门部门具体负责脱贫攻坚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确保全区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督促检查。建立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及8个分指挥部涉及单位各负其责工作机制,明确区扶贫办、区财政局等职能部门专项治理职能职责。建立督促整改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跟踪问效,督促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整改效果不打折扣。巩固完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组织协调,扎实做好线索排查、移交、处置、问责追责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扶贫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和工作作风不实问题,对问题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务实、过程扎实、成果真实。(郝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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