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锲而不舍纠“四风”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21 15:46:06
编辑:石林—陈云
今年以来,石林始终紧绷作风建设这根弦,打好攻坚战和持久战,推动作风建设新要求落地生根,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干事的良好政治环境。
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印发《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的工作方案》,召开全县机关作风建设大会,对纪律作风问题进行专项研究部署,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存在问题列出清单,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明察暗访16次,发现“四风”问题10个,提出整改意见13条,问责处理7人,提醒谈话6人,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治理,端正风气。深化“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按照《关于持续深化“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严肃查处收受红包问题3件3人、插手工程建设领域问题2件3,插手干预土地征用问题1件1人、违规使用扶贫资金1件1人,党政纪处分8人。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坚决惩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问责33起72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6起34人。对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乘坐头等舱、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违规配备公车等行为进行查纠。开展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专项整治。健全改进作风机制。强化教育引导、改进考评机制,建立容错纠错防错及举报反映失实澄清保护机制,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健全完善作风建设满意度评价制度,开展作风建设满意度评价工作,强化评议结果运用。
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微腐败”。完善制度,出台《石林县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办法》,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制定《石林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严防基层“微腐败”。整合力量,在5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增设副书记,确保专职从事纪检工作的人员不少于3名,92个村监委主任由党总支纪检委员担任,增强力量,理顺关系。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制定《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中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村务公开目录》等,对党务、村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间等进行规范。严肃惩处,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污挪用公款、虚报冒领补助、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15件,处分17人。(金光平 黄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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