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1-11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170人
来源于:西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19 16:25:40
编辑:西山—辛玲
今年以来,西山区纪委深入践行“四种形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常、早、快、严”上精准发力,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倒逼推动“四种形态”有效落实。截至11月,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开展提醒谈话、约谈、谈话诫勉47人次,纪检监察机关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70人次。
用好“第一种形态”,注重“防致病”。健全责任体系,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1+7”制度》,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实做久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心中有戒。今年1-11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143人(次),占84.11%。
用足“第二种形态”,注重“正歪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解决苗头性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用足用好第二种形态,使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今年1-11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第二种形态”处理16人(次),占9.41%。
用实“第三种形态”,注重“治病树”。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突出纪律审查重点,集中力量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深做细第三种形态,使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做到惩处与保护并重。今年1-11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第三种形态”处理5人(次),占2.94%。
用准“第四种形态”,注重“拔烂树”。坚持挺纪在前,加强党纪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在管住大多数的同时,绝不放过关键少数,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深化第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极极少数做到严惩不贷。今年1-11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第四种形态”处理6人(次),占3.53%。(徐腾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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